一、訂親
男女雙方在介紹人的安排下非正式相看,叫做“小見面”。若雙方同意,男方便請媒人帶著禮金及酒、肉、煙、糖、衣料等禮品到女方家商量訂婚,然后由男方擇日請女方到男方家正式見面,稱“大見面”,男方要送給女方金銀首飾、衣物等禮品,這天男方的親友都來賀喜。“大見面”之日起,男女雙方都改口按對方的身份稱呼對方的父母及其家人。每逢重大節(jié)日,男方要請女方到自己家,并贈送彩禮,稱“叫媳婦”。交往一段時間后,若雙方有感情,同意結(jié)親,便可協(xié)商結(jié)婚事宜。
隨著經(jīng)濟條件的改善,訂親禮金的數(shù)額不斷增長。20世紀(jì)80年代,一般為500-1000元,90年代起為1000-6000元,有的送6600元、8800元,以圖吉祥,90年代后期至進入21世紀(jì),一度時興10001元(寓萬里挑一之意)、15010元(寓萬無一失之意)。
二、娶親
男女雙方同意結(jié)婚后,男方便請人“看日子”、寫娶帖,娶帖注明結(jié)婚時日、迎送女客忌諱的屬相、新娘上下轎的時辰和方向等,由媒人或另外請人攜帶禮品到女方家“下娶貼”。20世紀(jì)90年代起,時興男女結(jié)婚前照婚紗相。娶親前一天,男方家設(shè)宴款待前來賀喜的親友,晚上則張燈結(jié)彩,鼓樂齊名,稱為“響門”。舉行婚禮這天,男方帶車輛到女方家迎親,俗稱“娶媳婦”。接親用車輛,20世紀(jì)70年代前,一般用馬車,后來逐步改用拖拉機、汽車,90年代后期起,一般由六輛或八輛轎車組成車隊迎娶新娘。
至女方家后,由女方家長輩陪席招待新郎,然后給新郎披紅掛花,新娘事先開臉(用線絞去額頭、臉上的汗毛)、梳妝,待新郎就餐后,身著婚紗一起上車,一路有鑼鼓、嗩吶等助興。一般由女方家安排兩名小童隨車同行,稱“押轎”,20世紀(jì)90年代起,時興由兩名未婚女子做“伴娘”。車至男家后,鑼鼓、鞭炮齊鳴,新郎先下車,然后由兩名專門“接媳婦”的婦女接新娘下車,后來也時興由新郎抱新娘進家。新娘進門時,門樓上扔下火燒、紅棗、糖果之類,稱為“扔火燒”。門樓上放兩塊用紅紙包裹的新磚,中間壓兩雙用紅紙包裹的筷子,意為“龍鳳呈祥”、“快生貴子”。
新郎新娘進門后,到天地堂前,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對拜,然后入洞房。晚上新郎的伙伴和青少年皆進入洞房盡情嬉鬧,俗稱“鬧房”。第二天早上,新娘的父親或兄長來接新娘回娘家,稱為“回門”,住一、兩天后送回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