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里來鬧花燈,家家戶戶迎新春”。鬧花燈是我國一項獨具特色的民間文化藝術(shù)活動,每逢春節(jié)至元宵節(jié),河源城鄉(xiāng)各地都有吊花燈的習俗。經(jīng)過幾百年的沿襲、發(fā)展,“吊燈”已成為一項形式活潑、帶有浪漫色彩的民間文化藝術(shù)活動。在古代,人們以“吊燈”的方式祈求祖宗的保佑,以求得香火不斷、子孫滿堂、風調(diào)雨順、五谷豐登。然而,經(jīng)過漫長的歷史演變,“吊燈”習俗內(nèi)容變得更加豐富多彩。近年來,當?shù)乩习傩辗彩窍策w新居、修繕祖祠,都會舉行“吊燈”、“賞燈”習俗。其中,那敬天祭神的迷信內(nèi)容已逐漸淘汰,增添了一些富有生活藝術(shù)情趣的內(nèi)容。破舊添新與本地的實際情況結(jié)合,既展示了客家民俗風情,同時也弘揚了民族文化。今年初,忠信“吊燈”習俗被列入市首屆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名錄。
“吊燈”習俗相傳600年
忠信“吊燈”習俗流傳于連平縣忠信地區(qū),即以忠信鎮(zhèn)為中心的大湖、油溪、三角、繡緞、高莞等鄉(xiāng)鎮(zhèn),是忠信民間在長期的歷史變革、交流融會和區(qū)域風情的影響下形成的。
雖然忠信花燈制作始于明末清初,但“吊燈”習俗卻更為久遠。追溯 “吊燈”風俗的起源與形成,相傳產(chǎn)生于元末明初時期,至今已有600多年歷史。主要是家中上一年生了男孩的主人到燈街里購來一盞花燈或幾盞花燈,于正月十三在村寨的祠堂或“燈寮”里掛上,以示“添丁”,繁衍香火,以求吉祥安康。到清雍正、乾隆年間,這一“吊燈”的風俗開始興盛。據(jù)清雍正八年(1730年)《連平州志》第二卷風俗篇記載:“上元喜簇花燈,作龍獅各種戲舞,唱采茶歌。”“上元”即是“元宵節(jié)”,每到正月十五上元節(jié)時,人們紛紛看舞龍舞獅及觀賞花燈,非常熱鬧。
司前村村民吳鋒林的兒子吳天9月10日剛滿一周歲,據(jù)吳鋒林介紹,在去年小孩出生的第二天,他就找制作花燈的師傅定制了花燈。“今年正月十三上燈時,同一家祠堂有八九戶人上燈,那場面非常熱鬧,每戶人家的親朋好友都從全國各地趕來祝賀。”說起今年上燈的情景,吳鋒林至今仍興奮不已。
“吊燈”由六大環(huán)節(jié)組成
連平縣忠信鎮(zhèn)文化站站長朱小江說,“吊燈”這一習俗在忠信地區(qū)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和民間傳承性,其中,忠信鎮(zhèn)司前村的“吊燈”習俗最為傳統(tǒng)。在當?shù)?,不論窮人還是富人,凡是上一年生了男孩的人家都會在燈街上購買或定做一個花燈,在正月十三至十八這段時間,掛在祠堂或“燈寮”里,以示“添丁”。因“丁”與“燈”諧音,意味著人丁興旺。
據(jù)朱小江介紹,所謂“吊燈”,它由放燈繩、買燈、迎燈、上燈、暖燈和化燈六個環(huán)節(jié)組成,每個環(huán)節(jié)時間不同,跨時較大,約有10多天。“吊燈”很有考究,凡是上一年生有男孩的人家,在年三十晚祭祖時, “燈主”要在祠堂或“燈寮”的梁上放燈繩,一般是用鄉(xiāng)村人自編的粗麻繩作燈繩。繩的一頭用紅紙寫上“新丁”姓名,另一頭纏在圓柱上,大多數(shù)人都想把燈放得離祖先牌位近些,以求祖先保佑“新丁”平安健康。但族人都講仁義,所以“吊燈”的最好位置都讓給村中上年第一個出生的“新丁”,“新丁”家要按規(guī)定購買一個較大的花燈作為“頭燈”。
花燈一般是預先到花燈藝人家中預定,也有的是到街上購買。但如果指定做“頭燈”的人家或是到花燈藝人家預定花燈的“燈主”,就要舉行“迎燈”儀式。“迎燈”的人家要在祖屋門前掛好爆竹,門口架起供桌,點燃紅燭,奉上雞肉、豬肉、酒等供品。隨后帶著請來的龍、獅隊伍,在一路鞭炮的轟鳴下,到村口迎接做燈人送來的花燈。“燈主”會在“迎燈”前請來本族中閱歷最廣、知識淵博、受人敬重的長者作為接燈人。在鑼鼓和鞭炮聲中,龍、獅熱舞,接燈的老者在前頭向送燈人說完客氣話后就必須接受送燈人的挑戰(zhàn)。送燈人會唱一些客家山歌或說一些吉利的對聯(lián)讓接燈人對,隨后,送燈人把花燈交給長者,這位長者也把手中預先準備的“利市”遞給送燈人。在龍、獅和鑼鼓、鞭炮相伴下,長者用竹竿挑著花燈回到祠堂或“燈寮”里。隨后,長者搬出族譜擺在祖先牌位前,拜過祖先后,長者把最大的“頭燈”掛在事先掛在正梁的燈繩上。掛上“頭燈”后,其他的“燈主”便把自家的花燈分別掛在兩旁。掛好燈,族中長者便拿來毛筆,按族中的輩分把“新丁”的名字添入族譜。
“上燈”之日普遍為正月十三,“燈主”先在花燈里面系上柏葉、毛巾、彩帶、大蔥和大蒜等,寄寓于“新丁”聰明好學。隨后將燈聯(lián)貼在花燈的燈蓋上,內(nèi)容是吉祥如意、平安健康等祝福之類的句子。接著,把花燈內(nèi)的燈盞點亮,祈盼人丁興旺,然后,抱著“新丁”全家一起拜祖。爾后,花燈在鞭炮聲、鑼鼓聲中冉冉升起。當天,前來道賀的親戚朋友歡聚一堂“飲燈酒”。
“上燈”至“化燈”期間,每晚還要“上燈火”,即把燈油添加到燈盞上,祈望家族丁旺財旺。“暖燈”為正月十六,各家燈主都到祖祠里擺放供品拜祖,以維系內(nèi)聚力。“化燈”則在正月二十,也有的在正月十六或十八,最遲的在二月初二;還有的“暖燈”和“化燈”在正月十八一起進行的。“化燈”是吊燈過程中的高潮,“化燈”前,全村的小孩子都會提前聚集在祠堂里,隨著燈主把花燈徐徐放下,孩子們便爭相搶取寓意自己心愿的紋樣和飾物。在放燈時,燈主有意讓花燈時起時落,使場面更加熱鬧。隨后,燈主便把“分化”后的花燈碎片用火燃燒,以示圓滿。在“上燈”、“暖燈”和“化燈”的晚上,還要舞龍、舞獅和燃放鞭炮,呈現(xiàn)出一片喜慶吉祥的景象。
朱小江說,由于忠信花燈的制作材料主要是竹子和紙張,屬易燃物,“暖燈”時很容易被燃燒,這也是忠信花燈制作材料不用金屬如鐵絲等材料的緣故。
“吊燈”習俗具民俗學研究價值
因為有了“吊燈”這一傳統(tǒng)習俗,春節(jié)后,河源的農(nóng)村便增添了熱鬧、喜慶的氣氛。
古時候“吊燈”、“賞燈”一般以家中添了男孩才舉行鬧花燈儀式,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的觀念發(fā)生了變化,認為生男孩女孩都一樣,所以,現(xiàn)在不管生男孩還是女孩,都會進行“上燈”。而且,經(jīng)過漫長的歷史演變,“吊燈”習俗內(nèi)容變得更加豐富多彩,近年來,當?shù)乩习傩占曳彩窍策w新居、修繕祖祠,家家都會舉行“吊燈”、“賞燈”習俗。目前,以前那些敬天祭神的迷信內(nèi)容已逐漸淘汰,添加了一些富有生活藝術(shù)情趣的內(nèi)容。破舊添新與本地的實際情況結(jié)合起來,將“吊燈”這一傳統(tǒng)民俗活動變得更有價值。司前村一位年逾八旬的吳老伯說,如今,“吊燈”習俗逐步形成民間花燈藝術(shù)節(jié),既展示了客家民俗風情,又弘揚了民族文化。
曾有民俗專家認為,忠信吊燈習俗借物寓意,寄托祈盼,蘊含人本意愿,它記載了當?shù)卦S多歷史文化信息和原始記憶,以及許多民間傳統(tǒng)的祭祀禮儀文藝活動形式和地方規(guī)矩,深具人類學、歷史文化、民俗學等研究價值。朱小江認為,忠信吊燈習俗還有凝聚民心、維系團結(jié),怡情樂性的教化作用。他說:“忠信吊燈習俗歷史悠久,扎根民間,它不僅滿足了民眾心中的良好祈盼,還對增進宗族團結(jié),以及對傳承民俗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大大豐富了民間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忠信地區(qū)一筆寶貴的民俗文化遺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