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位于江西省西北部。東界高安市,南鄰分宜縣、渝水區(qū),西接袁洲區(qū)、萬載縣,北連宜豐縣。所轄地域處于東經(jīng)114。28′—115。10′和北緯28。02′—28。25′之間,東西長68公里,南北寬45公里。總面積1364.4平方公里。
春秋戰(zhàn)國時,上高鏡域先后屬吳、越、楚三國。
秦朝,上高屬九江郡。
漢代,西漢高祖六年(前201年)置建城縣(含今高安、上高、宜豐、萬載及樟樹市一部分)時為建城縣地,屬豫章郡。新莽時(9—23年)改建城為多聚縣地,屬九江郡。東漢光武中仍改為建城縣地,屬豫章郡。
東漢中平間(184—189年),在萍居建城的汝南上蔡(今河南?。┤司劬拥匚鲋蒙喜炭h,這是本縣立縣之始。
西晉大康元年(280年),因上蔡人懷念故土,改上蔡縣為望蔡縣,屬豫章郡。
南北朝梁(502—557年)望蔡縣屬豫章王國。
隋朝開皇九年(589年)望蔡縣復(fù)并入建城縣,屬洪州。大業(yè)初(605年)洪州復(fù)改豫章郡,仍屬豫章郡。
唐朝,武德五年(622年)復(fù)立望蔡縣,屬靖州;七年(624年)屬米州;同年改筠州;八年(625年)望蔡縣并入高安縣,屬洪州。中和元年到五年(881—884年),鎮(zhèn)南節(jié)度使鐘傳以望蔡地居高安之上游,加上地形也比較高,初置上高鎮(zhèn)。上高因此得名。
五代十國時,南唐昇元中(937—942年)廢上高鎮(zhèn),改設(shè)上高場。南唐保大十年(952年)升場為縣,始名上高縣,屬筠州。
宋朝,南宋寶慶元年(1225年)屬瑞州。
元朝,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瑞州為瑞州路,上高屬瑞州路。元貞元年(1295年)升新昌縣為州,上高屬新昌州。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瑞州路為瑞州府,上高屬瑞州府。
清朝,沿襲明制,隸屬未變。
民國三年(1914年)江西省分為四道,上高縣屬廬陵道;十五年(1926年)廢道,上高直屬于省;二十一年(1932年)省下設(shè)行政區(qū),上高隸屬第八行政區(qū);二十四年(1935年)、上高屬第二行政區(qū)。
1949年7月14日上高縣解放,屬袁州區(qū);1952年9月屬南昌專區(qū);1958年12月屬宜春專區(qū);1968年2月屬宜春地區(qū);2000年8月宜春撤區(qū)設(shè)市,上高屬宜春市至今。
上高自建縣以來,縣域范圍曾有多次變動:東漢中平間(184—189年)上蔡縣始建時大至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上高、高安、宜豐、萬載4縣之地;三國時黃武中(222—228年)分上蔡縣一部分增置宜豐、陽樂(后改康樂)2縣;北宋太平興國七年(982年)劃上高縣義均、宣風(fēng)2鄉(xiāng)的一半歸宜豐縣。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后,上高境域也有一些調(diào)整:1956年3月上高縣官橋區(qū)塘下鄉(xiāng)的鄧坑村19戶、69人,耕地312.53畝,劃歸宜豐縣棠浦區(qū)管轄;同年8月高安縣楊墟區(qū)梨塘鄉(xiāng)嶺背、流塘兩村68戶、302人,1192.22畝耕地劃入上高縣官橋區(qū)泗溪鄉(xiāng)管轄;1960年2月,原屬宜春專區(qū)管轄的蒙山林場劃歸上高管轄,因此,原由新余縣劃歸蒙山林場的大窩里鄉(xiāng)、鴨溪鄉(xiāng)、小步鄉(xiāng)(共計1199戶、4249人,9973畝耕地)和分宜縣的高嵐、銅鑼坑等地均隨之改屬上高管轄;1966年高嵐、銅鑼坑(當(dāng)時改名高嵐分場)仍劃回分宜管轄;1961年上高縣泗溪公社曾家大隊地處錦江南岸的馮家、上坪、下坪、麻埠、大港等4個自然村劃歸高安縣管轄;1962年冬,神山水庫周圍的原屬宜豐縣英塘公社管轄的劉豐、筆豐兩村、41戶、1901畝耕地,劃歸上高縣水口公社(現(xiàn)野市鄉(xiāng))管轄;1964年7月,宜春縣寨下區(qū)社溪公社的石造村92戶、535人、482.62畝耕地劃歸上高縣田心公社管轄;1968年11月,宜豐縣廖市集鎮(zhèn)和火溪、檁溪、荷塘3個大隊劃歸上高縣徐家渡公社管轄,同時上高縣徐家渡公社石陂大隊劃歸宜豐縣廖市公社管轄。